8月23日,廣東省紀委監委網站公布了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委原副書記、縣政府原縣長黃來興被“雙開”的消息。
黃來興 資料圖
經查,黃來興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;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工程承攬、業務承接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紀監部門點評:黃來興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
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,決定給予黃來興開除黨籍處分;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黃來興生于1985年2月,早期在江門市工作,歷任臺山市公安局水步派出所科員,臺山市臺城街道黨工委委員,臺山市汶村鎮黨委副書記,汶村鎮鎮長、鎮黨委書記等職。
2019年,黃來興任江門市新會區副區長,后任江門市銀湖灣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。此后,黃來興跨市調整,調任湛江市坡頭區委副書記,掛任海東新區黨工委副書記。2023年3月,黃來興任徐聞縣委副書記、代縣長,隨后去代轉正,直到今年4月被查。
今年6月,談到堅決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,廣東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說,當地建立包案領導負總責的辦案專班,對案件查辦進行全過程領導,強力查辦疑難復雜案件。其中,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先后包案查處江門市蓬江區委書記勞某某、湛江市徐聞縣縣長黃某某、韶關市曲江區區長李某某等6件黨政“一把手”案件,形成有力震懾。
8月3日上午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廣東通報的12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。
其中包括了湛江市徐聞縣原縣委副書記、縣長黃來興違規插手鄉村振興項目受賄案。
通報提到,2019年至2023年,黃來興利用擔任江門市新會區副區長、銀湖灣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便利,為私營企業主承攬景觀改造、墾造水田等項目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。黃來興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,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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