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年前安徽馬鞍山市和縣一所武校發生投毒案,造成該校130名師生不同程度中毒,7名學生因搶救無效死亡。26年后,隱匿真實身份潛逃的嫌疑人付某階、朱某林均被抓獲。該案件一審于2023年11月1日在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2024年1月5日晚,澎湃新聞記者從多位“馬鞍山投毒案”當事人家屬處獲悉,他們近日接到法院電話通知,該案將于1月8日下午在馬鞍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。
澎湃新聞此前報道,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在該案一審庭審中指控,1994年左右,被告人朱某林和彭某某在共同經營和縣少林武術館過程中發生矛盾,彭某某離開武術館后,重新開設經營和縣南北少林武術學校,并帶走大部分師生,朱某林于是對彭某某懷恨在心。
1996年8月,被告人付某階到彭某某經營的武術學校任教,后因瑣事對彭某某產生不滿。朱某林、付某階經他人介紹認識后,均表達出對彭某某的不滿,為把彭某某的武校搞垮,二人商議使用投毒方式進行報復。
1997年6月29日晚,付某階竄至武校廚房內,將兩包老鼠藥投放在食物中。次日早上7時許,武校130余名師生吃過早飯后出現不適癥狀,其中7名學生死亡。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投毒罪追究朱某林、付某階的刑事責任。
庭審焦點在于,被告人付某階和朱某林是否合謀,朱某林是否雇兇投毒;朱某林給付某階的500元是雇兇投毒的定金還是拉人頭的“好處費”。
付某階說,自己和武校校長彭某某沒有私怨,之所以投毒不是為了報復,只是為了賺錢來治??;朱某林和彭某某積怨很深,提出要搞垮武校,給了他500元定金,并承諾事成后給他5萬元。
朱某林則辯稱,自己確實給了付某階500元,但這是付某階此前給自己的武校介紹過學生的感謝費,并非讓他投毒。自己對付某階說過要“做掉”彭某某,但并沒有說要針對武校師生投毒。在付某階投毒前后的具體事項,自己都不知情。庭上,朱某林一方的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。
公訴機關認為,朱某林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和付某階相當,對案件發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;朱某林和付某階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為共同犯罪。公訴人當庭出具了70多份證人證言等證據,建議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。
對于7名死者家屬來說,他們至今無法走出失子之痛。26年里,有家庭選擇再生育子女,也有孩子父母已經過世。在庭審中,死者湯某葉家屬、錢某家屬、田某家屬等多名家屬和代理律師到場,于民事訴訟部分各提出101萬余元的索賠。此外,死者邢某的父母還委托律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157萬余元。
2023年11月1日,該案一審經過10余個小時的審理,法官宣布休庭,案件擇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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