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湘西法院網獲悉,3月19日,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龍喜和強奸、非法持有槍支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,被告人龍喜和犯強奸罪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;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龍某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729.6元。
澎湃新聞記者:魏凡 部分素材來源:公眾號“鳳凰檢察”
庭審現場
法院審理查明,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,龍喜和駕車搭乘路邊等車的被害人龍某某,在其上車后產生囚禁強奸歹念,遂采取捆綁、封口、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,將其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,期間以槍殺、電擊等方式進行恐嚇,多次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龍喜和違背婦女意志,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龍某某發生性關系,其行為構成強奸罪;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,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槍一支,其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。龍喜和強奸手段特別殘忍,情節十分惡劣,社會危害性極大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嚴懲。龍喜和到案后雖認罪,但其主觀惡性極深,人身危險性極大,造成的后果嚴重,影響極為惡劣,不足以從輕處罰。被告人龍喜和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經濟損失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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